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宅基地能否确权在城市户口子女名下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确权在城市户口子女名下?
  
  根据国家规定,这3种情况下城镇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1、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
  
  2、房屋年久失修长期闲置或者坍塌的;
  
  3、子女已经独立有自己的居住场所,长期内和父母分开居住的。
  
  只有父母过世之后,城镇户口的子女才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在子女名下。
  
  二、错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该如何补办?
  
  这里我们要分情况来看:
  
  1、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很久
  
  本次农村土地确权是全国统一的,各地都在按照进度进行,如果这次你错过了但是时间又比较久了,最糟糕的办法,就是你可以再单独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因为本次确权为统一登记,统一登记完了,当然可以零星登记。但是,难度非常之大。
  
  2、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不长
  
  如果刚刚错过时间不久,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大部分情况下也都没问题。
  
  3、确权登记错误
  
  如果是登记错了,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具体应该咨询当地农业局。
  
  农村宅基地丈量后面积增加应如何确权?
  
  如有疑问待调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村委会提出,届时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会到你家处理。(具体公示时间请注意收听村委会广播并注意查看村委会公开栏的公示公告)
  
  如果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使用面积的部分,采用缴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3、宅田相挂钩;即超占了农村宅基地的,承包地就会减少,来保持平衡;
  
  4、结合各地农村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做到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三、土地确权证、宅基地证什么时候发证?
  
  各乡镇政府可组织所辖区,委托村“两委”成员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业务。
  
  以上这些问题,在确权过程中出现的较为普遍,社会呼声也比较高。但各地的政策不同,要结合当地时政来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一、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交纳了首付款的,经开发商和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合同给第三......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那么久算作工伤了,工伤之后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休息,而且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那么对于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问题,想必也......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异同点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异同点有哪些?在双务合同存续期间当事人双方都拥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力,而抗辩权的行使并不一定要求对方已出现违约行为,如果我......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一、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


·法官与律师回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法官与律师回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


·申请贷款应该如何选择贷款时间
      贷款的时间一般是指申请人在具备了贷款的资格之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时间,也就是贷款的期限。那对于申请人来讲,应该如何选......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追责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追责是怎样的?为了保证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问题有严格的要求,并且国家还设置了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工程实......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关注法律是否涉及到自身权益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关注法律是否涉及到自身权益的维护。在实际的生活中,人们可能经常会遇到他们侵犯自身名誉权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