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装修合同违约怎么算违约金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可以与装修公司可以自由约定,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的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式,但违约金有一个上限,即最高不能超过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的30%,如果超过这个标准,违约方固然因违约需要付违约金,但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调低违约金的金额。双方签订合同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在双方签订完成时合同就有法律效力。如果签订合同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么就是属于违约,一般是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支付违约金。不过也是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好意施惠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怎么进行判断?
      民事法律事实1、概念与类型。民事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事实包括:状态(近亲属关系、未成年、善意、......


·五金电料购销合同范本
      五金电料购销合同范本作为家装中必不可少的五金电料,每次在大量的采购时都会签订购销合同的,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更好的约束合同双方。那么,五......


·一、醉酒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一、醉酒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罚?醉酒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或者是危险驾驶罪来进行刑事责任处罚。要看酒精含量以及人员伤亡情......


·杭州工伤鉴定流程
      杭州工伤鉴定流程【承办机构】: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办结时限】:60日内,必要时延长30日二、工伤鉴定条件:1、已经过工伤认定;2......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么进行的
      不管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都是有一定的手续需要办理相应的。当然,对应不同的离婚方式具体要办理的手续显然就是不同......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说到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这其实就是指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叫做犯罪构成。这是判断实践中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关键。那到底我国法律......


·在实际生活在
      在实际生活在,有些男女只是办了酒席,但一直没有去领取结婚证,这在很多的年轻夫妻之间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在中国人传统意义上,办过酒席就是夫妻了。......


·继承过户的房子再卖掉要多少税?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


·强奸案以哪些证据为定案依据
      强奸案以哪些证据为定案依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


·旧病复发申请工伤的程序是什么?
      旧病复发申请工伤的程序是什么?一、旧病复发申请工伤的程序是什么?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