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产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的

遗产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当事人有无继承权的纠纷及当事人因分割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在这类诉讼中,当遗产分布在不同法院辖区时,需要区分主要遗产和非主要遗产,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查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范围及继承份额等问题,从而有助于法院正确地解决纠纷。诉讼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以此证明你是合法序列继承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在办理继承时,如有遗嘱的应该按照遗嘱规定进行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应该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员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人员,协商遗产继承的份额和遗产数量。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中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章程的制定,是为了使得更好的约束公司各位股东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给各位正在设立公司的主体提供......


·工程欠款纠纷应对策略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


·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退吗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退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一、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公证......


·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吗?
      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吗?一、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吗?车祸后治疗牙齿可以要求误工费,车祸治疗牙齿的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误工收入......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不服的话是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律的规定申请的,但是根据......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 补贴发给谁?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补贴发给谁?一、高标准农田补贴发给谁?高标准基本农田是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后不能立案怎么办?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后不能立案怎么办?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后不能立案可以和律师协商,要求退还律师费用。在此状况之下意味着律师没有提供服务。《民诉法解释......


·发小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
      发小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一、发小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