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5、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6、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7、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件交纳100元。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8、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0、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1、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12、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13、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14、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15、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16、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17、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有一些工作岗位,是充满危险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很可能会发生工伤,严重者还会因工死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单位会给职工家属一定补偿,包括丧......
·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
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一、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根据最新《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子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子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一、子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怎么去公证处立遗嘱的公证
怎么去公证处立遗嘱的公证一、怎么去公证处立遗嘱的公证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刑标准是什么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修饰或消......
·广东省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广东省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平时晚上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工资发放额的关键是......
·涿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涿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
·开设赌场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对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来讲,要想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宣告缓刑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满足法律对缓刑的条件规定,而此时缓刑条件分为了积极条件与消极......
·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笔录可以做出处罚决定吗?
办案机关办案时当事双方都需要做笔录,那么在行政处罚里,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笔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这对判案并没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只要办案人员掌......
·偷税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一、偷税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偷税行政处罚依据是根据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