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同居等于重婚?

同居等于重婚?
  
  在离婚率升高的今天,一对夫妻出现“出轨”、“婚外情”等现象并不奇怪,很多人在婚姻期间甚至与第三方同居,现代社会的工作压力大,夫妻之间工作分开,两地分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夫妻感情遇到距离障碍,婚外情发生的概率也越来越高,现代社会中的许多人认为与他人同居是会构成重婚罪,但同居并不意味着重婚。
  
  同居等于重婚?
  
  由于重婚涉及到与他人同居的问题并且是属于刑事犯罪,因此婚姻中的许多受害者会认为另一方出轨婚外情、与第三方同居属于重婚。这种理解实际上是不准确的。与第三方共同生活的已婚人士不一定构成重婚。
  
  同居和重婚不同,主要体现在:
  
  1、有配偶还和他人同居的,指的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的其他人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他们并不是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
  
  2、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修订后的《婚姻法》中新的禁止条款,以保护一夫一妻制原则。
  
  3、有配偶的和其他人同居和重婚是有区别的,需要明确双方居住在一起的名义,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在一起。 重婚要求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而与他人同居的男女双方并不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共同生活。
  
  4、有配偶和别人同居要和道德上的婚外恋、通奸相区别,通奸是指一种自愿的两性行为,婚外恋,顾名思义就是指已经结婚的人与自己的配偶以外的人恋爱,这两种行为都是道德上不被接受的,并且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是在《婚姻法》第3条当中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当夫妻双方还没有离婚并且发现对方与别人同居的时候,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离婚当中的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男女双方同居并不意味着重婚,需要明确双方的相处是以什么名义,是否以夫妻的名义稳定、持久的共同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如何分配?
      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如何分配?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


·验证稽查有什么特殊性
      验证稽查和常规稽查、专项稽查并列为海关三种企业稽查方式,与其他稽查方式相比,验证稽查具有四个方面的特殊性:1、“工作目标”特殊。验证稽查是海关......


·怎么对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划分
      怎么对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


·借条规定日期没还怎么样起诉?
      借条规定日期没还怎么样起诉?1、借款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互联网的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便利了我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的现象数不胜数。由于网络的世界......


·兰州市征收土地政策的补偿是怎么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单位行贿罪量刑2023是多少
      一、单位行贿罪量刑是多少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我国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所谓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其实也就是农村户口办理的土地使用......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后,双方往往会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得焦头烂额,甚至不惜相互攻讦,当夫妻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时,就只能通过......


·发现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现实中,在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自己的离婚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