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双方尚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完成结婚登记,但不在一起居住;
  
  3、一方因为彩礼的支付导致生活苦难。
  
  可以知道,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婚礼的也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
  
  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将当事人尚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作为返还彩礼的一种情形,看似清晰明了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还是有许多的现实障碍,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地方风俗和传统观念中,举办婚礼往往更为重要,举办婚礼就意味着结了婚,只要办了婚礼夫妻关系就会被承认。
  
  如果严格的按照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作为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主要判断依据的话,那么该依据不仅违反了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而且侵犯了妇女儿童的利益。因此,当事人如果遇到类似的纠纷,建议可以先找个彩礼返还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商量下看用什么对策可以减少损失,如需帮助在可文章右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如果严格按照于当事人是否婚姻登记作为确定是否归还彩礼的依据,那么该基础不仅违反公平和公共秩序原则,而且还违反了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如果双方的生活时间较短,以及双方没有领证,退还的几率还是存在的,为什么不是一定退还呢?这是因为彩礼较为复杂,如果双方之间有孩子或者是在婚前已经同居超过两年,法院会在认定上倾向于不返还。因此,如果一方遇到类似的争议,建议您先将具体情况向专业律师咨询,并讨论可以采取哪些对策来减少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护人责任保险
      监护人责任保险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具体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具体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


·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想要开办起来,必须要有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不一定是这个公司的老板,也不一定有股份或者权利,只不过是挂名而已,就好像傀儡一样,......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  为了加快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确立有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出台专门的法律劳动法来进行劳动关系的规范,确保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如何确定合同重大误解
      如何确定合同重大误解合同是否构成重大误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商事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并在诉讼中举证证明自己构成重大误解,所以,是否构成重......


·撞擦伤别人车怎么理赔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


·债权人如何举证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债权人如何举证夫妻双方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判对方不谅解应该怎样处罚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行凶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谅解协调,法院会......


·多大年龄算童工及录用童工的处罚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国禁止招录使用童工,但是对于多大年龄算童工,可能并不了解。其实,对于童工的定义,我国法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抢劫罪的客体是什么 如何正确认定抢劫罪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侵犯的客体,而这个客体也就可以理解为侵犯的法益,因为这些法益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因此要是实施了侵犯行为,自然需要承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