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可以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程序是怎样的?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执行监视居住地点:
  
  《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监视居住期间能折抵刑期吗?
  
  根据我国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
  
  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三、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这一条文,可知:
  
  1、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2、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有权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律师还可以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与侦查机关沟通,从而帮助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准确惩罚犯罪。
  
  3、看守所负有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并且立法对上述时限予以明确规定,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大为缩短。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再需要侦查人员陪同,不被监听,有利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相互信任,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会见规定如下:
  
  1、会见时间。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之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
  
  2、会见手续。
  
  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会见程序。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
  
  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
  
  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4、会见范围。
  
  与律师法不同的是,新刑诉虽然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应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是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
  
  因此,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较,律师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即律师会见权比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减小。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不被监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喜欢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喜欢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法律人士询......


·重庆市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都有哪些规定?
      重庆市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都有哪些规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经常会听到黑客入侵、帮忙翻墙等网络......


·海商法和海事法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人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法律,从事海洋运输的个人和货主签署运输合同后,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我国早年间就颁布了海商法,内容非常具体和全面。并......


·遇到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其直接还钱或者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走法律途径进行起诉。对方不还钱,我们的行为又不能太过激......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裁定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裁定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一、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裁定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号......


·一、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


·被行政拘留5天留案底多久
      被行政拘留5天留案底多久?被行政拘留5天不会有案底,案底是犯罪记录,被行政拘留会有违法记录,违法记录是终身不能消除的。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


·未缴纳社保有哪些赔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用假币被抓住了会判刑吗
      用假币被抓住了会判刑吗使用假钞如果在其他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法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般在借钱的时候债务人都是比较好说话的,一旦钱借出去了之后,债务人就翻脸不认人了,经常出现欠钱不还的情况,而债权人遇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