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 一、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婚内的强制性行为,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来说的话,完全可以定强奸罪,因为《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罪的描述中,并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性行为不构成本罪或者夫妻这间的强制性行为不以本罪论处等等但书的例外规定。
  
    因此,从理论上讲,夫妻之间的婚内强制性行为是可以定强奸罪的。但是刑法理论是离不开实务,法律条文也不是放在庙堂之上的死板的条文,离开了司法实践,法律根本上就不能起作用。
  
    无论何种婚内强制性行为原则上都不能定性为强奸罪,因为强奸的定性会造成司法上的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也同时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造成男女真正的不平等,男性群体弱势化等等。但不作强奸的定性不等于不定罪,而该强制性行为可以作为故意伤害或虐待的一种手段或方式,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论处。同时,这种强制性行为也可以作为法定离婚的情节之一。
  
    如果夫妻一方的行为由于其强制性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可以以最相近的罪名,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等来进行相应的处罚,这样同样起到了惩罚犯罪、打击犯罪的目的,同时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使得男女平等原则再一次得到了公正的体现。中国法条理论的创始人刘天军律师也和我持同样观点,他认为发生性行为是夫妻之间的义务,尽管法律没有把这种义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地规定下来,但是无论从立法目的,还是从道德目的来讲,这都是首先的和必要的。
  
    二、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刑法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由?还是妇女的贞操权?我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
  
    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犯罪主体:丈夫可否构成本罪,目前在中国,丈夫一般不能构成强奸,因为当中涉及到我国文化历史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承认了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的直接正犯,这会涉及到了妻子的无限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故现阶段不宜把丈夫列为强奸妻子的直接正犯,但是丈夫可以通过间接正犯或者共犯的方式构成强奸妻子的强奸罪。
  
    上述文章是小编为您介绍了“婚内强奸行为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婚姻并是意味丈夫可以任意支配妻子的人格和意志,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根本就是对妻子人格的践踏,把妻子当成了性的工具,是对妻子人格独立和人身自由的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交通违规行为会被拘留
      对于交通违章行为,不管是被电子眼拍到,还是被交警当场查到,其实都是会对驾驶人员做出处罚的,其中的处罚就包括对驾驶人员进行拘留,但此时需要依法......


·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


·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途是什么?
      目前在我国每个小区都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但我们可能不太了解物业是什么以及交了物业费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其实比如像小区内卫生的打扫、器械的......


·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
      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一、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


·福建省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各级政府的具体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政府征地这种情况,对征地补偿的标准是需要......


·在商标宽展期内可以注册吗 一、在商标宽展期内可以注册吗?
      在商标宽展期内可以注册吗一、在商标宽展期内可以注册吗?在商标宽展期内其他人是不可以申请注册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宽展六个月,根据《商标法......


·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情形是什么
      很多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或判决不准离之后,就会寄希望于第二次离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立案管理的,应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如果是诉讼管辖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中......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强行超车,追尾,抢道占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


·一、潍坊安丘醉驾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潍坊安丘醉驾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对于费用,需要根据案件所在地区、交通以及阶段来收取,一般来说,在本地,一个阶段5千到3万不等。律师事务所与委......


·民事诉讼新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新证据的规定是什么?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最重要的事情可以说就是证据,关于新证据民事诉讼法有专门的的规定,新的证据是可以不受举证的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