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那么收养关系如何解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丢了怎么补办?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


·私募基金备案所需材料及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备案所需材料及流程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体责任要求是什么?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体责任要求是什么?如今在网络论坛发帖跟帖成为了很多年轻人消遣娱乐的方式,网络世界相对自由,而网络论坛是网络暴力事......


·侵占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占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


·无过错责任赔偿交强险不够该如何处理
      机动车在驾驶时,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员难免会出现一些相关的违法或者其他现象。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的受害方会受到一定的赔偿。那无过错责任赔偿交......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


·分房后俩年后会不会自动离婚
      分房后俩年后会不会自动离婚根据2018年离婚新规定,无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可以据此判断夫妻感情破......


·一、空姐随时都可以辞职吗?
      一、空姐随时都可以辞职吗?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


·可以缓刑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可以缓刑的对象包括了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


·什么情况下是侵犯名誉权
      什么情况下是侵犯名誉权一、什么情况下是侵犯名誉权(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