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存在借名买卖协议

存在借名买卖协议
  
    借名买卖房屋协议的本质是当事人之间对房屋所有权归属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其法律性质是房屋所有权信托管理合同。“出名人”作为登记所有权人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借名人”作为实际买房人对登记所有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提起合同之诉。审判实践中,借名买卖协议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最核心的基本要件。
  
    二、“借名人”为实际出资人并履行了相应出资
  
    大多数借名买卖关系中,“出名人”只负责付出“名义”,实际出资义务由真正买房人负担。也有部分借名买卖协议中约定实际买房人履行部分出资或者分期出资。虽然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但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履行了全部出资或相应出资,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三、房屋由借名人实际控制使用
  
    对房屋有刚性需求而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居住,而希望通过他人名义购买低价房屋的投机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出租。房屋由谁居住或出租,决定了谁对房屋进行实际控制。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自行居住房屋或对房屋进行出租取得收益,也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四、重视其他生活常识类辅助性要件
  
    以下事实虽不如上述要件基础,但在审判实践中是处理借名买卖纠纷重要的参考要件,应予以充分重视并综合考虑。一是房屋产权证书和契税发票原件往往由实际出资人持有;二是房屋物业费、供暖费等后续费用一般由房屋实际居住人交付;三是借名人入住房屋时间往往是开发商交房时间;四是房屋买卖履行过程应符合借名买卖习惯;五是考虑房屋出卖方(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另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评判借名关系合理性的重要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亲属、朋友关系的借名买房,往往基于人际信任未签订正式借名买卖协议,而上述其他要件在个案中亦并未完全出现。故在审理借名买卖纠纷时,应结合案情对上述要件予以充分考虑和综合分析,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时“借名买房”的房产如何分割?要具体分析。如果有约定借名协议,依照借名协议上约定的房屋所有人。房屋所有人为夫妻双方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为夫妻一方时,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有例外,如果为夫妻一方时,但购买房屋的费用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缴纳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融资来的钱要进注册资本吗
      融资来的钱要进注册资本吗股权融资的钱一定要转为注册资本金。第一,在上市前引入战略投资人能够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提高上市时股票发行价格和融资效果......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一、退商业车险需多久?商业险有效期都可以,还有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缩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很多地区都开始对当地土地统一征用规划,对于当地被征地的农民来说,征地......


·因为打架老公被批捕了怎么办?
      一、老公被批捕了怎么办?1、已经被羁押带走后,需了解具体是在哪个看守所或拘留所,索要被拘留人的家属通知书;2、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需......


·公安局经济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安局经济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公安局经济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安局经济立案标准是根据不同的经济类型的犯罪行为,确定具体的立案的标准具体如下。......


·约定保密事项要注意什么
      约定保密事项要注意什么从之前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保密协议只能是与公司中特殊的职工进行签订,而对于一般职员是不需要进行保密约定的。具体公司在与......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吗?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吗?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


·民法典第102条都有哪些
      民法典第102条都有哪些具体内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做了具体规定,相比于《民法通则》对于各项民事行为的规定更......


·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产生了争议的话,则此时只能由法官对抚养权作出判决。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比较担心,在法院判决后抚养权是否还......


·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一、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