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一、判决不允许离婚可以上诉吗?
  
    法院决定不离婚的离婚案件可以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因此,如果任何一方拒绝接受判决,可以书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将在收到判决后第二天起的15日内提出上诉。该裁决将在收到后的第二天起10天内提出上诉。上诉后,如果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决定离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起解决;如果调解失败,将被送回重审。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二、法院不允许离婚有什么情况
  
    1.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的,被告人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上的矛盾。夫妻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破裂,调解和好无效后,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被解雇和失业的雇员,另一方因为对方被解雇,经济困难而申请离婚,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经判决不准离婚。
  
    3.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强烈反对离婚并拒绝离婚的,经判决不准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军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5.如果是现役军人向非军人的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当事人双方是现役军人离婚纠纷的,应当按照一般规定处理。
  
    三、不允许离婚又起诉怎么办?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3.女方按照计划生育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条)。
  
    如果初审法院判定丈夫和妻子不准离婚,那么他们可以在15天内依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如果二审法院判定丈夫和妻子不允许离婚,那么由于判决自决定之日起生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上诉。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经过一审法院的判决后,不要很快与他人结婚,否则很容易构成重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
      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用来判定事实的证据中还包含着关于证人的言辞,但是证人始终没有其他证据一般具有严格的客观性,所以刑诉法中就为证人设立了专章的......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怎么规定的?电力工程是需要符合国家关于电力工程的规定的,并且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乙方和甲方需要承担的责任都做出了规......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在民法上,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很重要的二类法律行为,都具有很高的技术性。因此,始终能对现行民法作出正确的解释......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


·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怎么判
      法律要求,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职务侵占行为要数额较大才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要如何认定呢,如果当事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1、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主要是因为两周以下的子女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女方......


·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比例是怎样的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职工在工伤认定......


·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


·一、交通事故交警不开责任书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交警不开责任书怎么办如果是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或者是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都可以申诉。申......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如果选择报警,等交警查看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责任的认定,哪一方是主要责任哪一方为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