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男女分开多久算自动离婚,有“自动离婚”一说吗?

婚姻系每个人的终身大事,假如一个人一辈子只经历一次婚姻能够走完人生,那估计你才是真正的幸福之人,可惜现在这样的婚姻越来越少。走入各地婚姻登记处,你会看到办理结婚登记和办理离婚登记的人差不多,基本各占一半儿。这难道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还是人类价值观在改变呢!有很多朋友发问,我与爱人分开好多年了,是不是已经自动离婚了,怎样才算自动离婚呢?带着这样的迷惑,与各位朋友先看看我国婚姻法对离婚问题怎么规定的。  结婚或离婚是每个符合缔结婚姻要件公民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也不会干涉。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要件和离婚的条件。想结婚的人必须是:(1)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完全自愿【不能胁迫、欺诈】(3)不是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爷爷与孙女、表堂兄妹之间】(4)无婚姻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各类精神疾病、传染病】(5)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的条件大概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除了上述离婚条件以外,还有10几种可以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从离婚条件中我们发现其中一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只是作为离婚的条件或理由,而不是什么“自动离婚”的期限,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一说,不要再以讹传讹。  婚姻是需要男女双方来呵护经营的,简单一句话难以说清楚感情的问题,每个人对感情的认知不同体验感受也不同。有的人喜欢温馨浪漫,有的人喜欢简单大方,不同的人走不同的感情之路,或是和谐或是粗暴,不能坚持的时候,自然会选择离开,没有谁对谁错。
  奉上最后一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以盗墓追究的罪名会如何处罚?
      以盗墓追究的罪名会如何处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再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如今社会上,夫妻离婚的情况很常见,很多人离婚后还会和其他人组成新的家庭,这种就是再婚家庭。在当初离婚的时候,双方要要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由一......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是的。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民法典的新法规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


·怎样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那么首先要就对其实施的行为进行认定,也就是要对非法经营行为作出认定。那么您知道应该怎样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吗......


·浙江省电信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浙江省电信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一、浙江省电信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


·继承父母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继承父母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


·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
      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很多工人和机器设备,如果管理不善,就容易发生意外,导致人员伤亡。为了防止安全事......


·产品质量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产品质量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吗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资诈骗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诈骗团伙的手段越来越高明,在时代进步的同时,他们的诈骗方法也与时俱进,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便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陷阱,有些人也会因为法律意识的......


·股东在公司法起诉条件是什么?
      股东在公司法起诉条件是什么?对于公司的运营,股东是发挥巨大作用的,参与公司决定的决策,也就是股东大会,一般的股东大会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