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具体分割遗产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立遗嘱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5、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相较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顺序,只要遗嘱是有效的,肯定是遗嘱优先。在房子的产权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房子也不是任由当事人身边的这些近亲属随便处理的,因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明确的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情况下不能主张债权的抵消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的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得用于抵销。由于债权可自由转让,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购买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很容易做到的......


·离婚协议书啥时候生效
      协议离婚的夫妻一定要先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然后再将协商一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其实就是要求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这个离婚协议书......


·婚姻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婚姻诈骗我们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同时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


·民法总则长期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长期诉讼时效是多久?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长期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规定了诉讼时效,一般......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


·醉驾证据不足会怎么判决?
      醉驾证据不足会怎么判决?(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


·身份证丢了怎么办最快?怎么办理
      身份证是生活中最常用的证件,不论是办理银行卡、还是外出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都需要用到身份证。所以身份证一旦丢失,会非常麻烦。并且随着网咯的发......


·提交精神病人辩护词后就可以减刑吗?
      一、提交精神病人辩护词后就可以减刑吗?提交精神病人辩护词后有可能可以减刑,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诉讼案......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近日,邢台市颁布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于对征地的方式、价格、测量等作出了更新,所以对于广大的邢台市民来说还是......


·房子按揭时夫妻离婚怎么办?
      房子按揭时夫妻离婚怎么办?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


·周六上班 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加班是许多上班族都会遇到的情况。在员工工作过程中,如果企业需要员工加班的,应支付给员工一定的加班费用,这在我国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