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五保户死后遗产归谁继承?

五保户死后遗产归谁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3)“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4)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分配中给予适当的照顾。二、在对五保户的遗产进行分割时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1、分割出所有权属于他人部分财产予以返还;2、五保户和集体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集体有扣回相关五保费用;3、五保户依法对自己的遗产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4、五保户没有遗嘱,那么他(她)的遗产在按1、2两点分割完成后,有继承人的按“继承法”进行继承;5、五保户没有遗嘱,那么他(她)的遗产在按1、2两点分割完成后,如果五保户的亲友或近邻对其生前尽了一定的义务,曾经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照顾,那么在分割“五保户”的遗产时,也应当适当的分一些给这些亲友或近邻,以鼓励人们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主道德风尚;6、按照上述几点分割以后剩余财产属于集体所有。五保户是个特殊的集体,一般是没有子女来对自己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涉及到五保户的相关财产,可以直接按照其遗嘱的相关内容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也可以咨询公证部门,并进行公证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朋友间买卖房子能不请中介吗?
      朋友间买卖房子能不请中介吗?一、朋友间买卖房子能不请中介吗朋友之间二手房交易可以不用找中介,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带上相应的材料......


·离婚房产分割有期限吗?
      离婚房产分割有期限吗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


·现阶段工伤的情况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工作期间中
      现阶段工伤的情况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工作期间中,面对工伤的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什么,也不清楚工伤鉴定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还有一种情况......


·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没有保证金怎么办?
      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没有保证金怎么办?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变更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变更吗?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能变更的只能是诸如房产等经过了法定登记的财产,其他流动资金类的钱财是没有实名性质而......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广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


·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
      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一、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了解两者的区别就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了,具体的区别如下:1、隐......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天。三、......


·取消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有哪些
      取消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有哪些一、取消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有哪些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


·专利许可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专利许可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专利许可合同生效时间最多是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