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一、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怎么样有效?
  
  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
  
  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也就是要求最终由遗嘱表现出来的内容与立遗嘱人内心关于财产及相关事务处分的想法相一致。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遗嘱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包括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遗嘱。如果遗嘱的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则应按有效的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采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之一订立遗嘱。否则,即使内容合法,遗嘱也会因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三、自书遗嘱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对于爷爷奶奶来讲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可以让孙子或其他爷爷奶奶认为合适的人来继承遗产,不是必须要让爷爷奶奶的子女继承遗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
      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一、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受理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


·常见的抽象危险犯有哪些
      常见的抽象危险犯有哪些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


·个人债的加入属不属于夫妻债务?
      个人债的加入属不属于夫妻债务?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协议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其处理原则为:无......


·一、什么情况辞职可以随时走人?
      一、什么情况辞职可以随时走人?(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这里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本法第17条第1款所规定的......


·刑法规定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
      一、刑法规定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一、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婚前财产还是各归各方,婚后的双方收入,如......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
      行纪合同履行过程中,行纪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一、索取报酬的权利。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


·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


·可以在借条后面写补充条款吗?
      可以在借条后面写补充条款吗?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上可加补充,这种补充必须的是对方也予以认可的,如果对方不认可的话,建议大家不要随意的进行补充,否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