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另外要注意: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应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区分出来。
  
  应将被继承人的财产从合伙财产中分出,列为遗产范围。
  
  二、遗嘱继承的遗产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遗产的范围在进行确定的时候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只有合理的确定范围才能够继续下面的遗产分割的环节,所以对于公民个人死亡遗留下来的合法的财产是可以发生继承的。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现埋藏物6个月是原始取得吗
      发现埋藏物6个月是原始取得吗?我国的地域是比较广阔的,在地下埋着很多物品,有的埋藏物可能一文不值,有的就可能价值连城。近些年我们经常会看到关于......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一、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民可以补偿多少钱一亩?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民可以补偿多少钱一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租赁房屋纠纷是最常发生的纠纷之一,双方会因租金、擅自转租、单
      租赁房屋纠纷是最常发生的纠纷之一,双方会因租金、擅自转租、单方面变更房屋用途等各种原因发生争端,这时就会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违约金的责任。那么,......


·一、交通事故对方起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起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鉴定结论属于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是能够在庭上提供证明的。不过您是否知道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呢?而实践中又该如何审查鉴......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


·离婚后还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据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国整体的离婚率都是比较高的,而离婚多半都是出现在一些比较年轻的夫妻之间,此时他们的孩子尚小,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仍需要继续......


·重庆加班费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加班费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