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二、法定继承权的范围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继承权的认定和处理,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处理,一是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认定,另一种是按照上述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处理,两种情况下都是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继承事项的处理,避免造成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司法机关的审判和任何一项决定都是庄严而肃穆的,司法机关人员如果决定对涉案的物品进行扣押或者对财产进行冻结的话,是经过法院的同意和批准以后......


·缓刑期满必须当天解除吗?
      缓刑期满必须当天解除吗?缓刑期满必须当天解除刑罚,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活动时或者相关工作所受到的伤害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的亲属,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具有依法申请工......


·民事诉讼案由的确定办法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由的确定办法是什么民事诉讼案由的确定是案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环节,案由的确定正确的话,会对案件的整理和分类有很大的好处。如果连民事......


·离婚后小孩不给探视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小孩不给探视应该怎么办?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一、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


·民法的好意施惠发生情况是怎样的
      民法的好意施惠是什么好意施惠发生在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


·我国土地使用税产生滞纳金怎么计算
      我国土地使用税产生滞纳金怎么计算一、我国土地使用税产生滞纳金怎么计算滞纳金(OverduePayment)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


·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如今,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重要的辅助手段,尤其是在枪击案件中,公安机关需要对现场的枪弹痕迹做出鉴定,来判断枪支类型,推断犯......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未满18岁的不一定算童工,只有未满16岁才属于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