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一、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律师可以进行起诉状书写,并进行辩护活动。发生合同被违约可以到被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一般到区县级法院起诉,但涉及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处理依据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二)、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日常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很多的人,他们在签订合同之后又没有按照合同当中的规定来履行相关的义务,就会被对方诉诸法院。这个时候就应当选择一个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因为他们拥有专业的知识,知道从哪个地方来进行着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驾行为被证实后要将醉驾的驾驶人在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酒醒后
      醉驾行为被证实后要将醉驾的驾驶人在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酒醒后根据醉驾造成的危害处以拘役或者刑罚,在驾驶人被处拘役后是会在交警部门留下案底的,......


·
      一,现今倒插门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


·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


·专利的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则会在原有的规模上对公司进行改制,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在改制的过程中很......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我们在进行开展征地补偿的工作的时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因此,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是需要结合......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当今这个社会,您普遍对于继承这个词语都比较敏感,这是由于继承会涉及到权益的事项。在我们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有效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有效吗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


·刑法中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亲告罪吗
      刑法中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亲告罪吗一、刑法中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亲告罪吗?职务侵占不是亲告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