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处罚由什么部门管辖

行政处罚由什么部门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处罚的案件管辖是怎样的(1)事务管辖。指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权限范围。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2)级别管辖。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3)地域管辖。指同级的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该机关或组织只能受理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案件。3.行政处罚的程序(1)立案。行政机关或有权组织决定立案的,先应填写立案单,然后报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受理行政处罚案件,并由其确定承办人员。(2)查证。指对房地产违法行为进行的调查取证。包括传唤、传讯、取证三个步骤。(3)审议。分为以下步骤:汇报案情,即由承办人员向参加审议的人员汇报案件中涉及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审查,即由审议人员对违法人员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核实;评议,审议人员对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情节、如何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分析认定;确定处罚意见;按照审批权限呈报审批。(4)裁决。呈报的处罚意见获得批准的,要制作处罚决定书,由承办人员向被处罚人宣读。行政处罚决定可以采取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5)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被处罚人不服的,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期限届满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告生效。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被处罚人如果拒不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执行也不上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情节会上升一个倍。行政处罚不是以处罚为主,只要可以积极的改正,认罚就可以没有什么大问题。行政处罚的形式一般是警告或者是罚款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车撞伤狗是否是交通事故?
      一、车撞伤狗是否是交通事故?车撞狗算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有几种几情况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有几种几情况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


·如何算股东的出资比例?
      如何算股东的出资比例?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2023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


·已婚者有哪种行为应按重婚处
      哪种行为应按重婚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购买手机违约金比例如何计算才受法律保护
      购买手机违约金比例如何计算才受法律保护购买手机违约金比例按照本金的20—30%计算才受法律保护。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违约方造......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未成年犯此罪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刑事责任,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点说,也就会被判刑。就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来......


·出车祸了疫情期间误工费护理费算吗
      要的,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订金与押金的区别
      订金与押金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免不了要向经营单位或者其他人交付订金或者押金。在很多人看来,订金和押金是一样的意思......


·解聘最多赔偿多少个月怎么计算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