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由谁负责?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综合上面所说的,工程责任事故对于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而且在认定上面也会按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划分等级,对于受害者越多所涉及到的损失越大,那么一般会被划分为重大事故来进行处理,因此,国家也是专门给出了规定,就是为了可以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百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度手......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国家是允许民间借贷存在的,但也作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借款就存在不还的风险,协商解决不了,只有走法律途径。那么民......


·什么是投资质押率?质押率怎么算?
      什么是投资质押率?质押率怎么算?质押率是衡量质押贷款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是需要注意投资的质押率的,那么什么是投资质押率呢,怎......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指人们在购买第2套普住宅的时候按揭贷款的第1期付款,根据近日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近日的房贷政策的细则......


·《侵权责任法》高空坠物中如何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高空坠物中如何赔偿?1、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


·公安报检察院批捕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安报检察院批捕流程是怎样的?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


·职务发明报酬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职务发明报酬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职务发明报酬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现行刑法对变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变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变造企业债券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