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东不知情二房东有权转租吗?

房东不知情二房东有权转租吗?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二房东是无权转租的,房屋转租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8、应对提前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二、转租的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二房东将租赁的房产进行转租的,是需要征求房东的同意的,如果房东不同意或者不允许的那么是不可以进行转租处理的,后期如果就有关转租的情况发生矛盾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工工伤未鉴定前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工伤未鉴定前工资待遇是怎样的?职工工伤未鉴定前工资待遇是应该按照请病假的时候的工资发放的标准来进行一个照常的发放,没有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


·根据继承法房产需要公证吗?
      根据民法典房产需要公证吗?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


·民事诉讼律师费由哪方承担?
      民事诉讼律师费由哪方承担?民事诉讼律师费由哪方承担这个问题并没有在诉讼费用制度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如果考虑到事后会有涉诉的可能性,可以在合同中......


·仅凭一张借条能胜诉吗
      不一定,仅凭收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如何交税一、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性质和税率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以下简称“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驾驶小车醉驾以后不可以考b2,在我们国家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的申领和使用规则当中就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存在着醉酒驾驶......


·一年内,车身划痕险是多少?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保证生活质量,选择了买车。但是在买车以后,也会有一些问题的困扰。就比如说,把车辆停在停车位或者停车场......


·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能够查到数额的。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


·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票据在商业交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明,票据往往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凭证,往往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进行非法用途,那么......


·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就离婚程序上来看,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诉讼离婚的程序要简单的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办离婚手续了。当然既然选择了协议......


·诽谤是一个贬义词,说人坏话,诋毁他人名誉。诽谤不限时间、不限
      诽谤是一个贬义词,说人坏话,诋毁他人名誉。诽谤不限时间、不限场合,只要有人在就有可能发生。诽谤如果触及了法律会构成诽谤罪,得了诽谤罪是要承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