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有哪些

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一、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1、《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六项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偷窥、偷 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5、《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自家大门装摄像头侵犯邻居隐私权吗
  
  应具体分析:
  
  1. 邻居进出住宅的信息是否属于隐私。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私人信息、活动和习惯等人格利益。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允许他人非法获悉、收集、利用和侵扰。公民的进出住宅信息,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2. 个人为保护财产安全能否安装摄像监控装置。
  
  在内门安装摄像监控装置动机在于保证住宅安全,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具有相应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注意义务。
  
  3. 相邻住户在大门安装摄像监控装置是否超出合理界限。
  
  判断是否侵犯隐私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对方舒不舒服。如果对方觉得监视他走出走进的情况无所谓,这当然不侵犯隐私。但如果邻居觉得,因安装监视使我的行踪信息被你掌握了,感到不安全、感到不舒服了,那么我个人认为最好还是拆除。
  
  一般来说,人身权保护优先于财产权保护,出入住宅的信息和住宅内的活动情况显然属于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个人隐私。另外,安装监控摄像头只是为了预防危险的发生,权益保护的紧迫性不强,若将他人的隐私都覆盖在自己监控的范围之下,两者的利益进行衡量后,隐私权的保护明显更为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打住院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被打住院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


·和同一人领两次证重婚算吗?
      和同一人领两次证重婚算吗?不算的;首先,你不太可能和同一个人领两次结婚证。因为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已经全国联网,你在办理第2次结婚登记时,如......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既遂怎么处罚
      (一)、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条文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责任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


·股权转让作价方式都有哪些?
      股权转让作价方式都有哪些公司的股东都是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权以有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不过股权转让以后所其他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会发生变更。......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首先选定私募基金购买渠道常见的购买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渠道、经纪商销售渠道、第三方平台销售和银行销售渠道等......


·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公民不履行义务,抛弃子女或者老人,导致其致死致残的,会构成遗弃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一个公司对一年工作优点与不足的总结,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每一个职工在年终的时候都会要进行一个详细的工作......


·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
      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