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失业后劳动者如何领失业金

一、失业后劳动者如何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什么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核定具体领取金额以及期限。从全国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工程单价不认可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在工程施工当中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其中对工程单价不认可就是其中之一。通常发生纠纷的时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解决相关问题。司法鉴定机构是对专业问题......


·限制减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限制减刑的种类包括哪些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


·两百多人合伙开店算非法集资吗?
      如今开店经商已经是很多人创业的首选形式,开店就需要活动资金,有时候,股东会向社会吸收资金,以满足店铺正常的现金流。一般来说,开店都属于是设立......


·醉酒驾驶与饮酒驾驶的处罚区别?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地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们现代生活质量越来越好,我们总会参加各种各样的同学聚会或者公司的聚会等,在酒桌上为了同学的友谊长存,......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您可能在法律书刊或者报纸上经常能看到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案件,看到这些案件的时候,您是不是觉得关于这类案件......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一、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符合法定条件,向被......


·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


·法官乱用职权违法办案如何处分?
      法官乱用职权违法办案如何处分?一、法官乱用职权违法办案如何处分?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


·什么行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
      什么行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一、什么行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超速20以下怎么处罚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2、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