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法院开庭缺席会律所现有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决,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会缺席审判。需要履行判决书的内容。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第二,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柏-高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离。被告不到庭是放弃其诉讼权利表现,由于未能充分表达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法律等意见,判决结果可能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被告因特殊原因不方便出庭,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的普通老百姓都有一些一些具体的民事方面这种活动,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说经过送达之后,原被告双方都签字了,那么就需要出庭的进行应诉,如果说被告没有应诉的话,可以按照缺席审理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的3岁宝宝出车祸怎么赔偿的呢?
      看情况:一、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二、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要是造成了骨折的话,那么还是要先进行司法鉴定,确认此时造成的骨折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然后才能据此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


·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一、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


·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数额超过三千元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单位......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


·网贷逾期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其实热衷于网贷平台的群体大多数都是大学生,或者是刚参加工作,各方面的能力还非常有限的这些职场新人,当然,其他用网络贷款参与聚众赌博的这些非法......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具体起诉离婚能够赔偿多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


·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少
      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一部分人都不能够达成一个共同的协议。所以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和当......


·护照几年有效期
      各国公民的护照都有一定的有效期,而各个国家所规定的有效期限又各不相同。中国使用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10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


·民事诉讼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
      ?一、民事诉讼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