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5、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2)遗赠(3)遗赠扶养协议(4)法定继承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种情况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人个人,是残疾人个人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才是夫妻个人财产。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项是兜底条款,应对一些新的财产类型。除了继承的财产之外,还有以遗赠方法获得的财产都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在婚内取得的其他合法收入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夫妻之间彼此也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是可以相互继承对方的遗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者的疤痕不明显工伤算不算
      劳动者的疤痕不明显工伤算不算一、劳动者的疤痕不明显工伤算不算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符合工伤......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还有年终奖么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还有年终奖么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


·非吸业务员退赔所有工资流水后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非吸业务员退赔所有工资流水后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在承担刑事责任......


·最近有新闻爆出
      最近有新闻爆出,合肥一男子卖房10年后因房价暴涨想毁约,将买家打骨折!好可怕呀,你想反悔就反悔呗,为什么要伤人呢?伤人还可能构成犯罪,这样得不偿......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离婚诉讼费是诉讼费的一种,原则上是原告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离婚诉讼费是法院对离婚双方征收的相关费用。很多......


·办理最新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交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逐渐壮大。很多人在进行购房的时候选择银行的额按揭贷款。只有购房者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才可以拿到银行的贷款。如果购......


·哪些情况下不能约定试用期
      哪些情况下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您可能对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比较陌生,其实这是为了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而发展起来的,因为在现代有的人家里......


·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
      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只有恶意逃避劳动报酬支付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欠薪罪。但何为“恶意逃避”呢?结合《刑法修正......


·新三板上市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公司上市流程:1.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首先要跟券商签订推荐上市协议。2.满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


·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什么?
      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什么?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