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么

民事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二、证人作证后能否旁听就法律的规定而言,证人是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的。但在作证结束后能否旁听庭审,法度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旁听庭审,法律规定是由审判法官决定的问题,因此如果法官认为证人不能属旁听,则不能旁听。此外,证人不能旁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证人出庭作证,肯定就会耽搁自己的工作,进而造成一定的损失,需要对证人出征的费用做出一定的补偿。虽然《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均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如何计算和缴纳没有规定,但是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而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什么?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什么对于任何建筑工程来说,质量是尤为重要的,建筑工程质量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闪失的。其实在建筑工程进行建筑的过程当中,......


·荣誉权在民法总则中是指什么?
      荣誉权在民法总则中是指什么?关于个人的一些权利在民法总则当中都是法定化了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这些权利遭受到侵犯的话,我们是可以通过相应的......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暂时失业或是没有收入,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因目前没有收入,可以按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一半确定抚养费数额。......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按照我国的规定是不可以进行超员的,这样的危害很大,要是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造......


·在我国监护人能主张监护人离婚吗?
      在我国监护人能主张监护人离婚吗?精神病人在民法上被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法通则》第13条......


·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却是当前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双方在结婚后买房,然后由一方还贷,如今离婚了,那么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


·通货膨胀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影响有哪些
      通货膨胀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影响有哪些?当您资金周转不开时,越来越多的通过借贷来进行周转。在借贷关系中,有很多方面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着借贷双方的利......


·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现阶段人们找工作时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和便利而不考虑自己的长期发展。并且对自己原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清楚、不了解。这个时候很多人的社保并没有及时的补......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