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财产分配与孩子的关系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与孩子的关系是怎样的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给予补偿原则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二、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如何分配?(一)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二)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3、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离婚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离婚争议最大的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一般情况下不管是财产分割还是孩子抚养权都是双方先进行协商的,在协商很愉快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干涉双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拆房补偿标准2023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


·解除拘传由什么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解除拘传由什么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拘传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


·医保断交半年会有什么影响
      一、医保断交半年会有什么影响养老保险是“部分积累制”,即用现在的钱养将来的老,要求基金长期平衡;而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实际上也是对在......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非所有的合同在订立之后,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当事人意愿,或者是违反公平的原则订立的合......


·外包人员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外包人员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一、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


·空运提单什么时候出 飞机使全球旅游成为现实,极大地缩短了出
      空运提单什么时候出飞机使全球旅游成为现实,极大地缩短了出行花费的时间。飞机除了成为人们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也成为一种新型的运货工具。现......


·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
      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一、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


·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聚众斗殴的事情在法律上是非常严重不可懈怠的,在斗殴后也必将接收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上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否要分为主犯和从犯?从......


·非吸和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吸和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