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务作品的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吗?

职务作品的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吗?职务作品的作者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但相关情况还需要由单位同意才可以进行,职务作品的的版权是在作者所在单位上的,作者创作职务作品是在履行单位所在的职责。就算单位不使用该作品的话,作者也没有权利擅自随意进行使用。只有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作者授权下第三人或者第三方单位可以进行使用。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二、职务作品的分类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2.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职务作品的分类和处理情况,对于职务作品授权使用情况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由于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是属于单位所有的,所以在进行授权之前,必须要征求作者单位的同意,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也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位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


·一般情况下法院退侦几次?
      一、一般情况下法院退侦几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


·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一、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


·非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如何赔偿?
      非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如何赔偿?肖像权是一种专属权,肖像权受到侵害表现为精神受到损害,未经肖像人同意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这就是......


·确认遗嘱真实性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确认遗嘱真实性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确认遗嘱真实性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


·新民法总则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
      新民法总则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民法典》中,规定了许多条例,这些条例可以......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处理?
      一、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处理?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举报: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一、债权人使用撤销权诉讼费用如何计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花费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该第三人也要适当......


·法院判决离婚没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没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如果有共同财产,分割共同财产必须到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其他没有索赔。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