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务发明的优先受让权是谁

职务发明的优先受让权是谁职务发明的优先受让权是发明人。职务发明创造完成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二、职务发明的界定1、本单位的职工首先,作出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是申请专利的单位的职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判断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其着眼点是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所谓“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因此,不能因为一项发明创造的组织者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就得出该项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的结论。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既是确定专利申请文件或者专利文件上注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依据,也是判断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依据之一。第二,本条所称的“单位”,既包括法人单位,也应包括非法人单位。若按所有制划分,应当包括国有(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私营所有制单位和个体所有制单位。第三,本条中的“本单位”一词应作广义的理解。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补充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根据这一规定,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例如从其他单位借调、聘请来的人员。虽然这些人员的编制和J二资关系在其他单位,但借调单位、聘用单位实际上是把他们纳人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的,所以在完成该单位所分配工作的情况下,应当视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2、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根据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下列几种情况:(l)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例如,发明人的本职工作是搞微电机研究,他在工作中发明了一种新的微电机;这项发明就是职务发明创造。再如,印染厂搞图案设计的设计师,他所设计的新花纹图案就是职务设计。(2)虽然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本职工作无关,但是属于在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专门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例如,发明人的本职工作是搞机床设计,单位临时派他去进行一项新型绘图桌椅设计,他作出的有关发明创造也是职务发明创造。(3)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之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是复杂的脑力劳动,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有一个长期构思并动手实践的过程。离职或退休的雇员因任职的时间很长,在原单位积累了很多知识和经验,他们在离职、退休后一段时问内作出发明创造往往与原单位的工作作有密切的关联。因此,各公司一般都规定雇员在离开原单位一段时间内作出的和其原来被雇佣时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仍属于职务发明。这样规定可以避免出现雇员把离职或退休前作出的发明留到离职或退休以后再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的情况,有利于调整雇主和雇员在职务发明创造问题上的关系。至于离开原单位后多长时间所作的发明应定为职务发明,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太长不好,太短也不好,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为一年。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讲的物质技术条件,根据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等。其中技术情报或资料是指该单位拥有的内部情报或资料.如技术档案、设计图纸和新技术信息等。单位图书馆或资料室对外公开的情报或资料不包括在内。此外,对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少量的利用或者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没有实质帮助的利用,应不予考虑。应当指出的是,只有在工作人员完成发明创造不是进行其本职工作,也不是执行其单位分配的任务,而是自己进行的情况下,才需要根据“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一规定来确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在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中,将”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改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两字的加人可以理解为本条所述的“条件”既包括物质条件,也包括技术条件。例如一个人作出一项发明创造不是完成本单位交给的任务,也没有利用单位的具体物质条件,但是却与其在该单位所知的内部技术信息和所了解到的项目进展情况密切相关,就应当视为是利用了该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4、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之间的有关合同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在本条中新增了第三款,这是此次修改专利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根据该款的规定,允许科技人员和单位通过合同来约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对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发明人履行事先订立的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例如向单位返还资金或交纳使用费的,可以不作为职务发明。职务发明的发明权是公司所有,并进发明人所发明的东西全部是由公司提供的,并且公司还提供发明人薪资。公司在出卖发明权利的情况行下,发明人是有优先的权利进行购买。发明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过来保护期限是属于共享资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是否允许?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是否允许?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是允许的,但是实际上这种和解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说只是关于民事赔偿方面所达成的一致的意见,而对于刑法当......


·男方反悔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反悔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现在一些夫妻即使有孩子了,因为生活不到一起也会选择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就要商量好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方面的......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


·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一、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


·在我国社会,买房子是老百姓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近年来大中城市
      在我国社会,买房子是老百姓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近年来大中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使很多有刚性需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子,他们只要通过租房解决住宿问题。......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变更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手续费及流程有哪些?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手续费及流程有哪些?一、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及费用(一)公司转让的流程:1、首先要去公证处做一个股转,将股权转让出去。2、然......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


·什么是购房首付贷?
      一、什么是购房首付贷  首付贷一般没有要求抵押物,但审批要求比银行房贷要高,有的要求家庭月收入必须是总体月供的2.5倍。首付贷也有限额,最多只能......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通常是董事长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法人代表是否判刑要看具体情况。若是法......


·著作权人详解
      1。作者是著作权人。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