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只要损害的是公共财产就会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毁坏财物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只要所侵犯的财物是具有价值性而且也会导值他人的利益受损必定就会的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但在认定的时候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男性婚前检查项目都有哪些?
      要是未婚男女在结婚之前选择先做一个婚前体检的话,这当然是最好的,了解清楚彼此的身体状况之后,对日后婚姻生活也是很有帮助的。而实践中男性与女性......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


·在厂里过敏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过敏算不算工伤?一、在厂里过敏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作环境内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我们提醒您: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在社会上出现一种潮流离婚风气,现在离婚比结婚的人数都多,因为一点小事就去离婚,但是离婚背......


·电子厂加班不同意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电子厂加班不同意发加班工资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诉讼来处理,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金额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金额是多少?特别巨大的金额一般是在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1.本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债权人自始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产品缺陷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缺陷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产品缺陷主要是因为产品在制造、销售的时候,因为产品本身存在的问题,给销售者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作为消费者来......


·离婚因抚养权达不成怎么办?
      离婚因抚养权达不成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


·高空坠物砸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高空坠物砸车责任划分依据: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