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重新起诉审理时限重新计算吗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重新起诉审理时限重新计算吗
  
  一、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重新起诉审理时限重新计算吗?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后不需要重新起诉,但审理时限会重新计算,移送管辖后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权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
  
  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第八条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三、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 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 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 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 程序提起诉讼。
  
  也不仅是行政诉讼,所有的诉讼活动中只要有移送管辖,审理时间只能重新开始计算,对于改变管辖的行政诉讼,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必须要在收到材料以后的三天之内立案的。但肯定不需要当事人重新再向法院交一份诉讼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况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一、吉林省劳动合同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吉林省劳动合同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吉林省劳动合同备案证明需要的材料有: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


·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几倍工程
      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几倍工程一、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几倍工程?建筑公司可以承包注册资本的五倍工程,建筑工程公司一般取得普通资质......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繁荣。建筑行业本应该是一种重质量轻数量的行业,但为了纯粹的经济利......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大浦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大浦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大浦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湖寮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


·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这里孩子的年龄会对抚养权......


·关于赌博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打麻将、打牌是不少人的娱乐方式,如果仅仅是娱乐,是法律允许的。而有的人却是从事赌博,在家里开一个小场地,供他人进行赌钱。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情......


·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征收单位,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补偿金,补偿金具体需要支付多少,需要根据在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制定的补偿方案来加以确定,而该方案是根据......


·租赁合同能代签吗,可以代签租赁合同吗
      房屋租赁问题是外出务工朋友都会涉及的一个问题,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房东或租客不能到现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禁会有招人代签租赁合同的想法,那么租......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