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公证可以吗

一、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公证可以吗可以的,在房屋买卖的时候进行公证一般是没有风险的,经过公证后,对房屋买卖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对双方都是好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1、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2、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买卖双方依法订立合同,确保买卖双方所追求的物权变动目的的实现,并尽量减少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房产抵押、被查封、重复买卖等),而在解决房屋交易纠纷时,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证据效力。3、房屋买卖交易中,即使双方当事人都有真实买卖的意思,但因对法律的不熟悉,未能精确认识出卖人与第三人对于该不动产的权利内容,很可能做出无效或不完全有效地交易。通过公证可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或隐患,确保买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促进房屋买卖的有效性与安全性。4、域外关于不动产债权契约公证的效力,有成立要件说与生效要件说及有限但无强制实现力说,我国无此类规定或学说,因而公证书的形成仅能帮助当事人进行法律风险与隐患的预防,但不能以公证书为由对抗第三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办理公证这样后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公证费的收取是根据公证的技术含量以及所在地的经济水平收取的,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都不是统一的,大家只要按照自己所在地的经济水平支付就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转让后的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的变更登记一、股权转让后的变更登记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


·在什么情况下遗嘱公证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遗嘱公证无效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多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多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条件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诉讼活动当中有些时候是需要做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诉讼活动的结果至关重要。所以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的结果极为重视,如果当事人......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


·对于工伤
      对于工伤,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国家法律规定需要根据伤害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依次从赔偿的标准、办理的条件、材料、流程等方面说明了该对保险待遇如......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1、土地使用权证明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


·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


·跟公司签合同能辞职吗
      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是能辞职的,劳动者辞职与合同有没有到期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享受几天的年休假,可是这几天假期是否有工资呢,如果有的话,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