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一)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这些事项都是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二)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四)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二、租房在二房东手里租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目前市场中有口碑的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都会对房东的身份进行专业的验证,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二房东必须在得到房东的允许后才可以进行租赁处理,所以相关事项的认定和处理,需要结合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到二房东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是需要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


·如果犯了行贿罪能减刑吗?
      行贿罪对于我国来说是严重的扰乱了我国的正常经济秩序,行财罪也严重的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如果犯了行贿罪能减刑吗?行贿罪只要在追究......


·离婚单方借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单方借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单方借条的法律规定是如果是单方所出具的借条,未用于家庭支出,不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官司中,对于夫妻一方拿出的......


·在职公务员是否有残疾赔偿金?
      在职公务员是否有残疾赔偿金?在职公务员显然是有残疾赔偿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死者的财产继承如何规定?
      死者的财产继承如何规定?一、死者的财产继承如何规定?死者财产的继承规定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什么意思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


·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辞退福利会计处理的规定是辞退福利还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企业向职工提供辞......


·写辞职信
      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


·销售假冒产品怎么处罚法律?
      销售假冒产品怎么处罚法律有哪些规定一、销售假冒产品怎么处罚按照工商管理规定,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将处以等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执行吗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通知》(法[2012]151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时应在拍卖公告中披露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