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合同解除后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定金责任须经双方约定,给付定金的。”其实,在对方违约了的情况下并不是必须要解除合同的要求,支付了违约金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合同已经解除了,在合同解除了的情况下,就不存在着违约的说法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姻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只有证明了夫妻感情的破裂,那么才能导致夫妻婚姻的破裂。那么夫妻婚姻破裂的情形也就是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呢?具体包括了怎样的情形?我们整......


·女方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
      女方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


·死缓减无期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死缓,又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在关押期间是有机会减为无期徒刑,这在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你知道,死缓减为无期的......


·一、劳动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近年来,经常听说消费者公益诉讼,但很多人对这个词还是很陌生,并不清楚法律中是怎么规定消费者公益诉讼的。那到底消费者公......


·正常情况下收监后多次时间开庭
      开庭审理会有时间的限制,那么,正常情况下收监后多次时间开庭,对于这类问题首先是,案件的起始时间的限定是否有误差,如果没有误差一般情况下不会超......


·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定解除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


·2023年中国允许同性结婚吗?
      中国允许同性结婚吗?一、目前中国允许同性结婚吗?当前不允许,依据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没有将同性恋包括......


·有关正当防卫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所有人在遭受外力侵害的状况下不可能是一动不动的就任凭对方随意侵犯的,所以我国法律当中是专门赋予了受害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拥有正当防卫权......


·批捕后多久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
      一、批捕后多久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只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就可以进行网上通缉。网上通缉的逃犯抓捕后先要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然后向检......


·一方吸毒离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赔偿?
      一方吸毒离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