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具体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以上就是合同无效的具体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合同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特别是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的,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口头上诉
      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口头上诉一、民事诉讼可以上诉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的实质要件,即哪些裁判可以上诉。根据我国现行《民......


·根据法律规定宣告无罪会被推翻吗?
      根据法律规定宣告无罪会被推翻吗?一、根据法律规定宣告无罪会被推翻吗?根据法律规定宣告无罪会被推翻的,因为宣告无罪的这种判决,也有可能是在证......


·个别清偿撤销权的行使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个别清偿撤销权的行使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个别清偿撤销权的行使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民事诉讼法上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上诉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上诉条件1、有法定的上诉对象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对象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提起上诉的......


·日照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对于在城镇企业工作的员工来说,现在企业给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员工能享受的医疗等福利以及退休后能领到的退休金的多少息息相关。我国省市自治区对单位缴......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近几年,国家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与之相对应的是,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情况都需要由双方......


·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定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导致农业受到一些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农业损失进行鉴定,进而获得农业损失赔偿,那么......


·北京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什么
      北京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什么北京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
      的新婚夫妇,在结婚后不久会签订书面的夫妻忠诚协议。当然,从法律较多来讲,我国是没有这样的协议的,不过要是当事人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签订的......


·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刑事案件在作出了终审判决之后,可能当事人还会对判决的结果或者裁定的结果不服,这个时候判决、裁定会生效,但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