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法人有哪些人身权

法人有哪些人身权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然人属性无关的法人可以享有,比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二、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2、《民法总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3、《民法总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4、《民法总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三、公民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不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作为人身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是指民法因调整人身关系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人身关系在民法上的体现。而作为人身权法律制度,它规定有关人身权问题,调整人身权法律关系,为人身权关系的产生、实现和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标准。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此外,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是否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的规定,执行回转应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单位辞退无错过员工有法律保护吗
      单位辞退无错过员工有法律保护吗一、单位辞退无错过员工有法律保护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找辩护律师辩护流程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吗?
      找辩护律师辩护流程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吗?根据找辩护律师辩护流程的规定,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为死缓,这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量刑方式,而是属于死刑当中的一种的,另一种为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的有一个两年的考验期,那要是犯罪分......


·自首的法定从宽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可以看出,对确定为自首的被告人,法院在对其量刑时有......


·信用卡诈骗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盗窃罪和诈骗罪都是利用非法手段将他人或者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由于科技的发展,利用网络科技违法犯罪屡见不鲜。很多人不知道信用卡盗窃罪和诈骗罪是不......


·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如实供述罪行能否成立自首?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无论如实供述的是同种罪行还是异种罪行,均不能认定自首。第一种意见认为将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一、没离婚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没离婚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爸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爸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


·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子女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