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务》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欠钱长期不还怎么处理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所有的债务人在借钱后都是需要及时还款的,当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时,债权人也是可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的,在与债务人协商后仍然不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债权人也是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存在债务关系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是包括试用期的,试用期的长短不同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规定,当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而且试用期解除合同是比较简单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


·贵卅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贵卅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近几年我国的城乡建设加快了步伐,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占用个人的土地,也就会出现一些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问题,这些......


·分公司签合同能否只列总公司?
      分公司签合同能否只列总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买无证二手房有什么风险
      在实践中,您拥有一处房子的所有权的最好证明就是有房产证,所以说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该证。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问清楚卖方有没有房产证,因......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


·解决房贷逾期的方法有哪些?
      解决房贷逾期的方法有哪些?1、延长贷款期限如果购房者不能按照时间来还房贷,就应该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对于延期的时间,银行也有规定:短......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合同解除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合同解除吗?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一般是:(1)出租人未按时交......


·民事诉讼书附件要求有哪些
      民事诉讼书附件要求有哪些?民事诉讼书,是我们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一个重要的材料,在进行提交的时候,不论是正文还是附件,都是有一定的格式要求......


·所要补交的信息:
      所要补交的信息:1、身份证号码;2、姓名;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二、......


·新婚姻法42规定是什么?
      婚姻是两个人在一起变成一个家,也是双方家庭聚在一起变成一个整体。但是婚姻也是存在风险的,婚姻前若是对对方的品行品德没有彻底的了解,迟早会在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