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农村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在农村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有1、“农村房子女儿有法定继承权。《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法定继承人,对房子享有法定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本案中,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3、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有特殊困难、无生活来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和有能力不尽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的以外的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4、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二、房产继承的手续: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综上所述,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到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


·审查起诉跟审查逮捕有什么区别?
      一、审查起诉跟审查逮捕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受害对象是不分大人还是小孩的,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一、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合法的,因为实际上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它是存在着表现......


·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哪几种?
      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哪几种?一、债权债务定义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


·刑事诉讼法一审制度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刑事案件其实不在少数,当警察抓到嫌犯,送至法院进行审判,会经历一系列的诉讼制度。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法院要将案件整理,并依照法律给予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