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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老年痴呆遗嘱有效的

怎么证明老年痴呆遗嘱有效的患者老年痴呆症状较轻,则需分辨其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即证明患者是否是在清晰的意识下立下的遗嘱,如果清醒则是有效的,相反则无效。由于患有老年痴呆的患者,其患病是属于间歇性的,通常很难证明其何时清醒,为了使遗嘱更具有说明力,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到当地公证处了解老年痴呆患者进行遗嘱公证需准备的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证就可以了。通常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在法庭上都会被认可。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须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是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换句话说,如果老年痴呆症状较轻,仍然有正常或是清醒的时候,通常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患者在正常、清醒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是可以被视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若老年痴呆症状严重,已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的患者,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这位患者的所有民事活动,包括立遗嘱都应视为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我国的法律规定,遗嘱在设立时,相应的遗嘱设立人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公证部门应积极的和对这类案件当事人的时间情况,确保这类人员的真实意愿设立的,合法的办理遗嘱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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