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著作权保护期限之后有什么后果?

著作权保护期限之后有什么后果?1、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该作品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使用该作品,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和支付费用。但是使用这类作品时,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因为这几类权利是不受保护期的限制的,任何时候都受法律保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二、著作权侵权的特征有哪些(1)它是一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指侵权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了著作权人财产或者非财产损失,著作权人享有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民事权利,侵权人有赔偿损失的民事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主要揭示著作权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即著作权人与侵权行为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又是一种债的法律关系。(2)一种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当侵权人侵害他人的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造成著作权人财产或非财产的损失,侵权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法律即强制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就是侵害著作权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著作权侵权行为首先产生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尽义务时,损害赔偿的义务即转变成为一种民事责任。(3)一种关于著作权的民事法律制度。任何人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著作权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以及不当得利损害赔偿制度等等。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即是一种具体的著作权民事法律制度。综上所述,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义务,法律强制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予受理的专利申请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的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含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递交的申请外观设......


·一、一般喝三瓶啤酒算醉驾吗?
      一、一般喝三瓶啤酒算醉驾吗?算,喝3瓶啤酒后,一般在三小时到内都会是醉驾,三个小时后是酒驾,这与体重和饮酒后经过的时间、代谢功能等有关。通过......


·自己让车撞了误工费谁出?
      自己让车撞了误工费谁出?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


·婚姻法出轨离婚怎么判?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肯定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而现实中因为这样的情况......


·网店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店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店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按照受到侵权的人员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来进行赔偿。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


·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应该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协商约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的话,那意味着女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女方也是享有探视权的。不过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可......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开一个工作岗位之后,通常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既然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是怎么进行的?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是怎么进行的?现代社会,合同签订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事件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因为各方利益原因或者因为实力不够,解除债权债务关系也是......


·我国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
      我国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吗?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经济适用房遗嘱继承书的书写需要订立者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订立之后可以选择进行公证。一般来说,......


·最近
      最近,租售同权的政策受到您的热议。租售同权主要保证买房者和租房者在子女受教育或社会生活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生活在程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