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批捕后律师可以看了吗?

一、批捕后律师可以看了吗?1、刑事拘留一般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就可以见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4、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二、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和工作方向,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应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2、会见过程中除应注意上述列举的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以外,还必须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要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一个人在押状态下对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无可替代的,律师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看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而不应成天抱怨灾“这难”“那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克服自己、管好自己。3、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律师对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特别是对于涉案人员在司法审理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可以进行认定,如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量刑处理等相关情况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法律适用知识提出辩护意见,并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综上所述,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可以会见当事人,家属没有经过批准不能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律师才能会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撞了营运车辆是否有误工费?
      不知您是否遇到过撞了营运车之后,对方向你索要误工费的事情。误工费顾名思义是由于耽误对方营运而需要支付的费用,那么撞了营运车辆是否有误工费?对......


·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签1年吗
      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签1年吗?可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1)变更提交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


·法律规定酒驾都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酒驾都拘留多久?法律规定酒驾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是要拘留半个月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可以阅卷吗
      一、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可以阅卷吗?可以,刑事案件到了审判阶段时,如果是已经向法院提交过委托手续的,则直接可以联系承办法官进行阅卷。如果尚未提交......


·结婚时收的彩礼如何认定
      结婚时收的彩礼如何认定按照地方的一般习俗,订婚要举行订婚仪式,婚约一方会向对方,或者各自的父母、亲朋好友会向订婚人赠送订婚礼物,俗称彩礼。在......


·林业物证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发生林业案件后,公安机关会对提取的相关物证委托司法鉴定机关进行鉴定,以此来确定证据。那么林业物证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进行林业司......


·2023祁阳征地补偿的通知是什么
      目前的祁阳其实是属于湖南省重点招商引资的一个县城,也意味着将来的祁阳不管在交通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是有着很多的机会的。并且在湖南省当地,祁阳其......


·行政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的职权都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行政机关人员在行驶职权的时候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通过自己手中......


·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