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事人的遗产可以直接给外人吗

当事人的遗产可以直接给外人吗遗产是能给外人的,遗产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分派的。通过遗嘱继承就可以。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大类,其中遗嘱继承又分为自书、代书、录音、公证及紧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等形式。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的数份遗嘱若内容相抵,若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不能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和欺骗所立的遗嘱也属无效。二、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办理。没有遗嘱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按照遗产继承顺序进行办理。由第一继承人进行继承办理,没有第一继承人的应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办理。如没有继承人员的,应归国家所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


·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男女双方准备离婚时,如果不能好好的协商解决,就只要走离婚诉讼这个程序了。对于原告而言,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往往要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代理离婚......


·交通事故车损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执行吗?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执行吗?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执行用以偿还夫妻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


·案件管辖权移送共同上级可以吗?
      案件管辖权移送共同上级可以吗?是可以移送的,移送给上级人民法院之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或者是进行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


·法院怎么调解医疗纠纷
      法院怎么调解医疗纠纷一、法院怎么调解医疗纠纷(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


·农村住宅基地如何避免被无偿收回县政府有权征收吗?
      一、宅基地无偿收回的情形(一)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保障,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


·离职员工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写起诉状
      离职员工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写起诉状一、离职员工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写起诉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企业的商标秘密可以说是一家企业的核心机密,是受到重点保护的。要是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话,那么就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您......


·老人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
      老人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一、老人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