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其特殊性表现为: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宅基地不能直接作为遗产继承,而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者在继承该房屋的前提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自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该使用权行使是受限制的。继承者不能对该继承房屋进行修缮、拆建,直到该房屋灭失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说李某有权继承的是父母留下来的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是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竞业限制协议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协议期限是多久有些企业为了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商业机密,会选择与涉及到机密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从而签订书面的竞业限制协议。但这个协议......


·一、个人提出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一、个人提出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


·公司法人可以不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着公司的行为主体,对公司的行为负责。您都知道,依据《劳动法》,公司必须给每一位公司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


·自己做生意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自己做生意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


·民事诉讼证据有何作用?
      民事诉讼证据有何作用?一、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内容1、概念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否阅卷?
      一、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否阅卷?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阅卷的,但需要进行申请。律师可以直接和检察官接触。经允许,正卷的材料可以查阅,副卷......


·发生事故时劳务分包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生事故时劳务分包承担刑事责任吗?发生事故时劳务分包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民事纠纷在庭审阶段也是需要遵守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条的,庭审阶段是庄严并且肃穆的。法官和检察院,同时也包括原被告......


·行贿2023多万被判缓刑可以吗?
      一、行贿2000多万被判缓刑可以吗?不可以适用于缓刑,行贿2000万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于缓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