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几种:1、与他人重婚的;2、婚内与他人同居的;3、婚内实施家庭暴力的;4、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其中“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6、左右邻居的证词。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有哪些区别
      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有哪些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


·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


·浙江关于违章交通新规具体细则是什么?
      浙江关于违章交通新规具体细则是什么?汽车上路需要驾照,可是生活中即使考到驾照了。也有人不按照交通规则进行行驶,这不仅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时......


·一、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一、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工作原因。......


·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应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所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执行。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


·离婚了又复婚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吗
      离婚了又复婚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


·行政处罚冻结的解除有几类情况?
      行政处罚冻结的解除有几类情况?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规范的公民或其他组织进行的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对触犯法则规定人的一种惩戒。有些行政处罚会对......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有哪些政策一、独生子女有哪些补助政策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


·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用是什么?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用是什么?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


·诽谤罪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诽谤罪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受理,当事人需要请律师,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