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如果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可以重新分配,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如果父母与子女针对于子女在婚前的财产的赠与有争议的话,那么只能够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相关的赠与或者直接要求对赠与的金额进行相关更改。法院会根据实际相关的情况来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
      一、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


·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对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
      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对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怎么计算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3‰。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


·车子被撞误工费谁来付
      车子被撞误工费谁来付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


·一、正常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正常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


·一、出租人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出租人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


·高空坠物物业处理流程是什么?
      随着现代化都市的建设,城市间很多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一方面城市越来越美观,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隐患。高空坠物砸伤行人的案件并不少见,对于责任划分在......


·房屋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到底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一、到底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


·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
      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率也不断增加,离婚的时候无外乎有两个事情要处理,第一件就是夫妻之间财产分割的问题,另一个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