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特征有什么?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二、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杀人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当公民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后都是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处罚,当犯罪分子已经对犯罪行为进行了准备后但是没有实施犯罪也是属于犯罪预备范畴,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只是将犯罪的意图表露出来但是没有进行犯罪准备工作时,那也是不会被认定是犯罪预备范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超市摔伤赔偿责任的认定是怎样的
超市摔伤赔偿责任的认定是怎样的一、超市摔伤赔偿责任如何认定?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应当履行作为的义务人未尽到合理适当的注意义......
·诈骗60万判几年
诈骗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更改租金可以起诉吗?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更改租金可以起诉吗?根据买卖不破租赁更改租金可以起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通常会引起出租人的变更:一是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与等......
·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为多少
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为多少一、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为多少?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姓名......
·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不过,夫妻一方如果想起诉离婚,首先应该确定的离婚诉讼的法院法院。根据法律的......
·附期限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附期限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职业有高温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职业有高温费?只要是劳动者,并且符合了高温补贴发放条件的,都可以领取到高温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
·杀人未遂自首怎么判
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杀人未遂自首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结婚在我国非常的重要,需要举办一些喜庆的仪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的规定也是重要的,需要着重进行考虑,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很多人想......
·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在我国,由于二手房交易风险很高,所以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交易程序,但这些程序环节很多,导致二手房交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房价不断上涨......
·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
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股权转让通常存在于股份制有限公司,大概来讲上指将自身拥有的股份让渡给其他投资人。通常在进行股份转让的时候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