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一、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的比例来进行确定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的。
  
  (一)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法条解析:"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二、双方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在租赁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签订租房的合同,如果租房的合同签订之后没有到达住房的期限,但是不愿意履行租房当中的义务了,那么此时就可以进行合同的解除的,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通过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很多时候孩子是归女方抚养的,但此时也不能免除男方的抚养义务,就需要男方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广东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可能对于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选择的专业都是一些民商法类型的,因为毕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民事纠纷的案......


·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债的转移管辖权需要注意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


·个人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
      个人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个人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下称甲方):受托人(下称乙方):甲方因与_________......


·银行对于他项权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银行对于他项权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1、新房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征信记......


·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
      一、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


·个人可以申请做精神司法鉴定吗
      司法鉴定的结果往往代表着权威,代表着公正。许多时候人们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对一件事情定下结论,所以经常会有人去做司法鉴定。那么个人可以申请做......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在线咨询 >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存在医生误诊的情况,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一些患者家属不懂法,当发生医疗事故后,采取医闹的形......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有哪些程序处理规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道路通畅起来,车辆多了起来,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这个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而我国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工程,都是有一定的质量保证期限的,只是说不同种类的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是不一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