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均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该解释突破了传统 “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这一司法原则对正确处理所有类型的劳动争议都应适用。另外,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规定“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因此,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用人单位应就其有关职工“擅自离职”的主张进行举证。
  二、根据部门规章、劳动政策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凡是劳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劳动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做到的,用人单位应当就自己遵守了这些规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根据上述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不来公司上班的时候,通知劳动者来公司上班以及告知劳动者不来上班的后果。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职工属于擅自离职,则用人单位在职工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后应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应承担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
  三、根据公平原则、逻辑推理、日常经验以及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公平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并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应确定该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深入的了解。在处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有足够充足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让结果更有利于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姻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
      婚姻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打下班卡时猝死是否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


·一、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充分的经济实力是能......


·法律上医疗事故责任险怎么保
      医疗事故责任险怎么保被保险人须具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


·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是在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进行多次的减刑。但是每次减刑幅度怎样,则就要看具体的标准如何了。关于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


·承运人侵权责任的构成有哪些?
      承运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所应当具备的条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但只有符......


·一、老人去世口头遗嘱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老人去世口头遗嘱财产分割有效吗?我国法律承认口头遗嘱,但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必须是在危机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立口头遗嘱才是有效的......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


·一、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