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约定两个生效日期如何确定生效?

合同约定两个生效日期如何确定生效?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对内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2)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3)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得经债权人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使债务人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二、合同生效的规定是什么?不一定要注明地点,但是注明签约地点,一旦纠纷可以更好确定管辖权。有些种类的合同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大部分合同不需要办理专门手续,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既可。双方也可自愿公证。经公证后的合同,证明力要强于未公证的合同。具体说来,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生效时间作了两层规定: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在现实生活当中,合同的效力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阐述是否已经发生了的。因为很有可能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效力这个方面的问题所做出的约定,不只是一个。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应该是以后面成立的为准,主要还是因为后面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自我与人沟通,还通过微信分享和传播各种资讯。但是凡事有利有弊,微信上也存在大量虚......


·一、离婚起诉多久接到传票?
      一、离婚起诉多久接到传票?一般来说是在5日内,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而民诉法规定的起诉书副本送达......


·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如采取......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当今社会,是一个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合同作为一项制约双方权责的工具在签署审查时也有着相关的注意事项。由于审查合同时......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债转股、发行新股、增加资本以及增加票面价值,是四种常见的可以增加注册......


·滥用管辖权异议有哪些原因?有什么后果?
      滥用管辖权异议有哪些原因?有什么后果?在管辖权异议案件中,合同类案件较多。这是因为合同纠纷会牵涉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


·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一般是由不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支付,但是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职务侵占120万应判几年
      职务侵占12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


·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提出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提出上诉的条件是什么?1、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2、须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3、须向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