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涉林案件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涉林案件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涉林案件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2、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3、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
  
  综上所述,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于违法行为。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怎样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一定期限内扣留工程质保金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在质保期后虽然需要悉数返还,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必......


·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
      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一、房屋怎么过户给子女?(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


·赌博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赌博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赌博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哪些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哪些?侦查阶段律师享有以下权利:1、代理权律师的代理权分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两种。律师有权依法为犯罪嫌疑人......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酬......


·侵权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财产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比如说房屋这种财产就是比较昂贵的。但是我们的财产,有时候经常会遭受他人的侵害,如果财产受损......


·伪造公章的合同是诈骗吗
      伪造公章的合同是诈骗。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粗心大意是每个人都可能会犯的毛病,出借人在打借条时偶尔也会如此,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把该写进借条的内容给“丢”......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起诉吗?
      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许多劳动者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